惠及2亿人!四大举措支持灵活就业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是劳动者自强自立、实现就业的重要方式
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全社会创业创新蓬勃发展,目前个人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规模达到2亿人,为稳就业、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体有哪四个举措?
降门槛
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条件的,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强扶持
对自主创业、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了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去年,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了1681亿元,为个人创业发放贷款102万笔。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
优服务
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机构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
同时,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动态发布新职业,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促孵化
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中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重点群体提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免费经营场地,优先满足重点群体个体经营需求。
目前,各地人社部门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达到了8800多家,认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20多家,在提供经营场地的基础上,还通过落实政策、开展创业培训、组织资源对接等举措,扶持初创的实体发展。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